在团伙盗窃罪的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的判处刑期将因人而异。
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不仅会结合每个被告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实际参与度以及各种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来进行全面考量,而且还会对他们是否有悔过自新的意愿和行动进行深入研究。
通常情况下,主犯会承受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因为他们在整个犯罪事件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包括策划、组织乃至领导相关犯罪活动。
相反地,从犯所面临的刑罚力度相对偏轻,这是因为他们在共同犯罪中仅仅发挥了次要甚至是辅助性的角色。
例如来说,在某个团伙盗窃案件中,那个积极策划并实施大规模犯罪行为,同时涉案金额庞大的主犯,必将接受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反观那些只负责把风或者提供某些细微帮助,且情节较轻的从犯,他们的刑责自然会相应减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全文4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