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的裁员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雇主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员或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终止劳动合同:
(I)雇员生病或非因工受伤,(二)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称职的;(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的重要的是,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进行的裁员属于一般性裁员。公司裁员时应该照顾哪些员工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雇主裁员的空间更大。但是,劳动合同法在放宽有关条件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特别地,强调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应优先保留三类人员:(一)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聘的,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赡养的
,应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被裁减人员
尽管法律对可经济裁减的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为了保护特殊群体,下列人员不得减少: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期限内医疗期(4)女员工怀孕,分娩、哺乳
(5)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不满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单位在进行劳动报酬时,必须向下岗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裁员。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当企业符合上述规定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其裁员可视为合法有效。此时,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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