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儿子和女儿的区别
赡养儿子和女儿没有区别,女儿和儿子在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上是完全相同的。女儿和儿子承担同等的赡养父母的义务。这项是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其他事由而改变。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过继的孩子有赡养义务吗
过继的孩子有赡养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就要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产生以下权利义务关系:
1.继父母有扶养教育继子女的义务;
2.继父母有管教保护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义务;
3.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义务;
4.继父母继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断绝父女关系后还有赡养义务的吗
断绝父女关系后还有赡养义务,因为法律并不承认断绝父母子女关系,无论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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