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是否能使用临时车牌?
时间:2023-07-04 18:01:18 11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临时车牌能上高速。但需注意行驶区域。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也称临时行驶车号牌。是指新购买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天。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临牌出现交通事故可以出险吗

临牌出现交通事故可以出险。交车的时候上临牌就可以上保险,因为在办理临时号牌的时候需要携带交强险保单,这就已经和交强险挂钩了,所以如果车辆在使用临牌期间出险了,保险公司是会进行理赔的。另外,如果商业保险在此期间并没有生效,那么一旦出现事故,保险公司只能赔偿交强险理赔范围内的金额,超额的损失部分只能自己买单。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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