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在未谋求任何不当利益的情况下,倘若实施了向国家工作人员送予财物的行为,亦有可能构成行贿罪这一刑事犯罪。具体而言,构成行贿罪的情况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主动给予国家公职人员财物;另一种则是在正常的经济交往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国家公职人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变相收取回扣、手续费等。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全文35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