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办理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1、网上预审窗口受理(或窗口直接受理)
2、业务科室审批(3个工作日)
3、受委托银行完成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签订工作(3个工作日)
5、受委托银行申请放款(1个工作日)
6、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划转到受委托银行贷款资金专户(2个工作日)
7、受委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二、防城港办理一手房贷款的办理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购买一手住房的,可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3年内提出贷款申请。但当个贷率达到或超过90%时,需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购买二手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75%时,应在签订协议并付清首付起至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提出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75%时,应在签订协议并付清首付起至取得《不动产权证》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除北部湾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的湛江、北海、钦州、海口、儋州、茂名、阳江及南宁市等签订异地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外,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85%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低于80%时恢复办理。
(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担保方式。
(六)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七)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贷款楼盘经公积金管理部门贷前调查,确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九)每个家庭(以夫妻为单位)只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二次,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防城港办理一手房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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