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做生意亏了,人也失踪了,现在讨债的人天天来找我,要我替朋友偿还欠款,这事真的让我烦死了!日前记者在派出所采访时,碰到了一起债务纠纷的当事人毛先生,他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一位做生意的朋友让他作担保,他碍于情面答应了,不料现在朋友因为生意亏了玩起了失踪,因此那些债主就拿着由他作为担保人签名的借条逼他还钱,这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据毛先生说,大概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他的朋友去找他,说资金周转发生困难,想问毛先生借一笔钱。当时毛先生自己的资金也比较紧张,但碍于朋友面子又不好回绝,因此他就找到了另一个人,让对方借钱给这位朋友,他在朋友出具的借条上作为担保人签了名。随后的几个月里,这个朋友又陆陆续续地向好几个人借过钱,均让毛先生为其作担保,借款总计有10多万元。
11月中旬,毛先生突然接到了几个陌生的电话,对方都说他的朋友欠款不还人还跑了,因此要让作为担保人的毛先生偿还债务。此后在被逼无奈之下,毛先生已替这个朋友偿还了5万元债务,其他的欠款他已无力代为偿还,但那些债主不肯放过他,最终闹到了派出所。
就毛先生碰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郑律师说,如果欠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还钱,而且还失踪了,那么该债务理应由担保人代为偿还。不过,毛先生应保存好担保合同、代为还款的凭据等材料,到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挽回自己的损失。
郑律师说,替人担保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在替人作担保前必须清楚了解对方的还款能力、个人信誉等情况,如果没有十分的把握,千万不能在他人的借条上以担保人的名义盲目签字,要知道白纸黑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如果到时借款人欠债不还,那么担保人肯定会受到牵连,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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