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有效,当事人在向法庭提供复印件的同时,还应当提供与提供人无利害关系知情人、见证人等有关证据。应当有其它材料来加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对复印件的内容表示承认。符合了这两点中的其中一点,复印件才可以作为有效证据,这是由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所决定的。所以当事人如果不能提交其它证据与复印件相互应证的话,只凭手中的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
一、双方合同原件丢失复印件可以起诉吗
合同原件丢失了,依据复印件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但是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也就是说在对方不认可合同复印件真实性的情况下,必须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比如说发货的物流单、对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支付货款的银行转账记录、出具的收款收据、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以及相应的录音证据等。总之,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所有证据都可以用来与合同复印件相互佐证。
二、如何查询法院的证据真伪
需要鉴定的话,由法院指定专门的痕迹鉴定部门出具鉴定报告。作为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所谓的“证据”不同时具备“三性”,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以,民诉法规定了在开庭中,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质证,经法庭认可后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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