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何规定
时间:2023-05-06 21:45:01 4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

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条件可以考虑,相关行业竞争特点、经营模式、用户数量、网络效应、锁定效应、技术特性、市场创新、掌握和处理相关数据的能力及经营者在关联市场的市场力量等因素,作为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条件。

律师补充: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查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二)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三)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直接查处的。

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当依法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包括:

(一)经营者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二)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

(三)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

(四)经营者陈述、申辩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五)行政处罚的内容和依据;

(六)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期限;

(七)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法律依据】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

第三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查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二)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三)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直接查处的。

前款所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指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授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或者虽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但有必要由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的,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

全文8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最新知识
针对什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何规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什么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何规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