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
时间:2023-05-10 15:41:13 2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可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需由儿童父母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补发只适用于1996年11月1日以后在南京出生的新生儿,1996年11月1日以前出生的人口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出国等需要出生证明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原《出生医学证明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中使用的姓名不规范,公安机关无法办理户籍登记的;或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家长,在《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分娩医院申请换发。具体补发流程如下:

全文2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亲子鉴定 最新知识
针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流程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