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彩礼不算结婚,领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才受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总之,彩礼支付问题很大程度上跟各地的习俗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彩礼必须支付给女方还是支付给女方父母,更没有规定过女方父母必须要把彩礼作为陪嫁再返还给男方。
结婚彩礼规定
法律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特定条件下彩礼可以返还,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彩礼不会被返还: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全文4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