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办理手续是怎样的
房产证的办理手续如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产证办理有没有时间限制
房产证办理的时间限制一般以90日为界。商品住房若尚未建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商品房若已经竣工完成的,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
三、签订合同时对房产证的办理应当如何约定
签订合同时对房产证的办理应按照如下两点约定:
1.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尽量江区的产权证的时间明确,至少要约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几日内(具体日期)将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2.在交房条件中明确约定房产商必须向买房人处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数据”,减少影响办理产权证的不定因素。
《商品房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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