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双11,有些比较热的带货网红,出现10秒销售上万件商品,2小时销售额过亿的惊人现象,而这些带货网红销售的产品,被曝光涉及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伪劣等的问题,而这些网红为产品代言,出现质量问题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依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可以判定为虚假宣传的行为包括夸大商品的效能、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对商品的描述与事实不符合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发布虚假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包括谁
发布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找下面几种人赔偿:
1、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明就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需要为此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还应该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也会被要求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不过,要是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全文8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