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流程怎么走
1、申请:
【窗口、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江西省公安厅行政服务大厅2号窗口接收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工作时间】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实施机构能够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的,办事对象可当场获得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
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5、审批: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
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的决定。
7、制作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
8、办理结果:《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证件有效期为3年。
9、送达: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江西省公安厅行政服务大厅2号窗口(邮编:330038,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赣江南大道1366号)。工作时间: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支持快递送达:由申请人提供地址,邮寄送达。
二、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封闭、独立、安全的营业场所,场地内设有布局合理、便于管理的接待区、射击区和枪支弹药保管区等基本区块,并有明显的区块隔离标志,其中射击场所和枪弹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等规定;
3.建立重点部位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应用枪支弹药和打靶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4.配置开展射击活动所需的安全防护、急救等设施和器材;
5.建有完善的安全保卫组织,设置治安保卫负责人、射击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保管员、值守员和前台信息登记员等岗位,并配备足够人员;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7.政治核心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营业性射击场;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予批准的情形】
申请单位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萍乡市营业性射击场设立许可办理时间
夏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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