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是需要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是对于单位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单位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人员的损失等。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对于单位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单位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人员的损失;对于劳动者而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更多限制,迫使单位不能轻易解除劳动合同,从而对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有更好的保障,在面对裁员风险时,无固定期限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优待。
三、无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无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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