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的母亲健在,当事人就没有权利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如果母亲先于自己去世,可以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这在法律上叫代位继承。当然,如果外公、外婆通过遗嘱把房产份额留给外孙女,也是可以继承的。
一、外孙女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吗
外孙女一般不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代位继承的条件:1、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2、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4、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二、外孙女怎么去继承外婆遗产
外孙女怎么去继承外婆遗产方法如下:
1、外公外婆留下有效遗嘱,指定外孙女继承;
2、虽然外公外婆没有留下有效遗嘱,但外孙女儿的妈妈先于外公外婆去世,外孙女儿可以代位继承外公外婆遗产中妈妈应得的份额;
3、妈妈在外公外婆去世后、遗产分割之前也去世:外孙女儿可以继承妈妈继承到的外公外婆遗产中的份额,这是转继承。
三、外孙有继承外婆遗产的权利吗
外婆遗产外孙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外孙在不在继承顺位之中。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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