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装备”具有财产属性和物权属性,可以认定为盗窃罪的财产客体。要认定盗窃犯罪,需要确定犯罪所侵害的客体的归属和价值,行为人侵犯了谁的财产,可以计算评估物品的价值作为认定犯罪数额标准。
“网络游戏装备”在法律上具有财产属性。我国刑法中所指的财产应是广义上的物,“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应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这些虚拟财产的交易和其它商品的交易没有什么区别,都用货币来交换,任何玩家要获得这些虚拟财产就得付出真实财物,这些虚拟财产可以为拥有者带来物质利益。因此,将“网络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归入盗窃罪的财产客体,是符合刑事立法精神的。
二、“网络游戏装备”具有物权属性
。要认定盗窃犯罪,首先要确定犯罪所侵害的客体的归属,也就是说“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是属于谁的,行为人侵犯了谁的财产。
三、“网络游戏装备”作为虚拟财产其价值是可以认定的。在刑法上,要构成盗窃罪需要到达一定的数额标准。根据玩家上网所投入的成本、购买时的价格、罪犯销赃所得价格,计算评估物品的价值,作为认定犯罪数额标准,达到构成犯罪标准的,应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如何认定盗窃"网络游戏装备"的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网络游戏装备"属于公私财物中的"公私财物",因此盗窃网络游戏装备构成盗窃罪。
在司法审判中,盗窃网络游戏装备的具体数额可以作为判断盗窃罪轻重的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网络游戏装备"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因此,若盗窃网络游戏装备的数额在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可以认定为"多次盗窃"。
综上所述,盗窃网络游戏装备构成盗窃罪。而具体数额可以作为判断盗窃罪轻重的因素。在司法审判中,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量刑。
网络游戏装备在法律上属于广义上的物,其价值可以认定。玩家要获得这些虚拟财产需要付出真实财物,因此应将它们归入盗窃罪的财产客体。在司法审判中,盗窃网络游戏装备的具体数额可以作为判断盗窃罪轻重的因素。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因此,若盗窃网络游戏装备的数额在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之间,则可以认定为"多次盗窃"。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