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破产时,应当向职工支付解除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关系终止后发生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福利待遇等争议,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劳动关系终止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劳动者不能证明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企业关闭时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与劳动者的工龄有关。工龄越长,得到的补偿就越多根据《企业破产法》,职工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费、伤残抚恤费。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基金、津贴和补贴,但非报酬性收入和劳动保护费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则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按照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障待遇或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应当领取的津贴。养老金成本是职工家庭成员因工伤亡后应享有的养老金
如果企业资产负债率较高,也可以获得其他应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破产实践的角度来看,应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都没有(因为社会统筹保险是破产法清算顺序中的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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