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什么是非法集会
非法集会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表现形式:一、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二、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二、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携带爆炸物参加集会罪的构成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管其出于什么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行为。一切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中国对预备游行罪的处罚是什么?
中国对破坏游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破坏游行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和公共秩序。破坏游行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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