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婚外情及第三者生育子女问题时,情况并不必然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只有在已婚人士再次缔结合法婚礼或无视另一半存在与其再次缔结婚姻,或者在知晓对方已有合法配偶前提下仍旧与其缔结婚姻,此类行为才会被视为刑事犯罪,在刑法规则中也被称为“重婚罪”。
然而,若仅限于已婚人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情人所生子女,且这种行为的产生源于偶发性的通奸现象,而在此过程中双方并未缔结法律婚姻关系或实际婚姻关系,那么这一行为便不能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