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1、一类镇街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长安镇、虎门镇、厚街镇、石龙镇、寮步镇、常平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耕地:128.70万元/公顷
园地:99.00万元/公顷
林地:45.00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133.6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9.60万元/公顷
2、二类镇街
麻涌镇、大朗镇、石排镇、中堂镇、高埗镇、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横沥镇、东坑镇、桥头镇、黄江镇、大岭山镇、沙田镇、道滘镇、洪梅镇、谢岗镇、茶山镇、望牛墩镇、企石镇、石碣镇、樟木头镇
最低补偿保护标准
园地:97.50万元/公顷
林地:75.00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34.20万元/公顷
耕地:101.25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30.00万元/公顷
二、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4、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征地人答应的补偿条件,尤其是落实到合同条款的补偿条件,基本上都能实现,但是什么事情都是有万一的,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应该为可能出现的“万一”提前防备,那就是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从合同条款的角度去督促征地今早的履行合同。
东莞的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快,所以征地补偿标准可能也要比很多地区高一些,但是,全东莞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没办法在这里一一列举的。也希望大家了解征地补偿政策的时候,一切要以官方数据为最终结论,不要轻易相信社会上的那些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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