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因为家庭暴力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可以诉讼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对于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后,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若是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感情还没破裂,还有修复的可能,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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