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抵押权是优先受偿的。
破产程序中抵押权人享有别除权,抵押权优先于税收债权等普通破产债权获得清偿。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担保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担保债权人是是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无论债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是否享有担保权,均可提出破产申请。
2.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享有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宜享有重整申请权。
3.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或重整,但是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二、共同抵押的效力分为哪几种
共同抵押的效力分为以下三种:
1、共同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选择,共同抵押,分为共同抵押和连带共同抵押,在按份共同抵押的情况下,由于当事人对各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有明确约定,抵押权人必须将所有抵押财产换价,并在抵押财产担保的债权份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2、与物上保证人的关系,以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第三人称为物上保证人,物上保证人是抵押法律关系中的抵押人,因此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物上保证人,但物上保证人代表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因抵押权人实施抵押而丧失抵押财产的,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是债务人为抵押人时没有的权利;
3、共同抵押权的处分问题,共同抵押权人可以抛弃共同抵押权的全部或部分,这是共同抵押权人享有的处分权。
三、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区别
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人有孳息收取权。
3.义务不同: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使抵押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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