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起诉法院会怎么通知
被起诉法院会的通知方式是法院将传票或通知书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如果拒绝接收或拒绝签名、盖章的,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二、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
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
2.法院将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
3.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4.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宣判;
5.等待法院的判决和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民事起诉多久判决下来
民事起诉3-6个月左右判决下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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