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应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是新的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其中,继续用工未签合同不满一年的,二倍工资支付到补订书面合同时止;满一年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并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除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是员工不续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补偿,其他情况不续签都需要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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