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主要撰写的内容有: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买卖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等。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补吗
签订买卖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能不能补,法律是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被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条款】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合同的主要风险包括什么
1、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2、数量与质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对于长期合作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订货单、送货单、分合同等)。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对于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凭样品交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封存方式、地点。3、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支票、汇款、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约定应当明确可行。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当约定确定履行期限的方式。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方仓库或本方的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具体地名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安置房买卖合同怎么签
当事人需要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中应包含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双方可以采取邀约和承诺的方式订立合同,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邀约后,受要约人接受邀约并做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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