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不可以指定继承人
时间:2023-06-26 15:20:17 4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遗嘱可以指定继承人。被继承人可以指定任何自然人成为遗嘱继承人,也可以指定国家或者法人。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遗嘱有效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一、遗嘱有哪些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二、遗赠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遗赠是单方的、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人以遗嘱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送给他人时,只要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而不需要征得任何人(包括受遗赠人)的同意;在具体方式上,遗赠的意思表示必须以遗嘱的方式进行,在遗赠人死亡后该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不接受遗赠。

2、遗赠必须是将财产利益无偿给予他人

遗赠人给予他人以财产利益(或者财产权利,或者是财产义务的免除)的行为,必须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无偿转让。在遗嘱中不应附有某种义务,或者虽然有时也可以附有某种义务,但是这种义务不能是对等的。遗赠人不能只将财产义务赠与他人,也不能使受赠人所负的义务超过其所享受的权利。遗赠必须是无偿的。

3、遗赠只能在遗赠人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虽然是遗赠人生前在遗嘱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但必须在遗赠人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在遗赠生效前,遗嘱人可以随时依法定程序变更或者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只有在遗赠人死亡后才能接受其遗赠财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或者与遗赠人同时死亡,则因为遗嘱尚未生效而不能成为受遗赠人,法人在遗赠人死亡时已经撤销或者解散的,也不能成为受遗赠人。

4、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只能成为遗嘱继承人。遗赠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以外指定受遗赠人。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遗赠人所立的遗嘱才能在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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