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全责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
首先应积极尝试与之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若未能达成共识,您可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寻求赔偿。
除非另有约定,赔偿金额通常由保险公司在其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如仍有未足额赔付的部分,将由双方根据事故责任比例予以分担,由于您在本起事故中仅负次要责任,按照通常情况下的规定,您可能需要负担约30%的赔偿责任,而超过此部分的损失,则由主责方即对方承担(关于这部分的赔偿,您同样有权向关联的保险公司申请在其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的适用范围内获得相应补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对方全责我还能报意外险吗
对方全责不需要报意外险。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对方应当承担全部事故责任的,当事人就不需要再通知保险公司,由对方赔偿即可。
意外险通常只能赔付意外身故或伤残,医疗费用则是由全责方进行赔付,意外险不会再予理赔。
意外险主要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为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全文9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