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是管着咱们买烟花爆竹的事情呢!尤其是那些在人家禁止你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或地方,还不听话地放烟花爆竹的家伙们,又或者是故意搞出那种会危及到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来放烟花爆竹的话呢,这都可就得交给咱们警察部门来给他们上上课了哦!这种情况下,警察叔叔阿姨们就会毫不客气地罚他个100块至500块之间的罚款。而且呢,如果这样的行为正好还够得上被称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话,那么等待这位行为人的肯定就是更严重的惩罚——治安管理处分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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