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医疗纠纷起诉状要写明以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医院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赔偿的具体数额。
4.事实和理由,写明治疗经过及认为被告存在过错的理由。
起诉应当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医疗纠纷怎么写陈述材料啊
医疗纠纷的陈述材料应当要包含以下内容:医疗纠纷的基本事实、发生的时间,患者的症状以及医生采取的措施与表现。同时还要记录院方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严重过错或过失,造成了严重后果,以及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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