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打转向灯追尾事故责任认定
在机动车辆左转弯未开启警示灯引发的追尾事件中,事故责任应依据参与者行为对交通事故产生的影响及过失严重性的判断来判定。
交通安全部门需依据事故现场查验、调查要素和相关检验、鉴定结果,迅速出具交通事故辨识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生效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未签名亦具法律效力。
该文书乃由公安部交管局依据现场勘查结果、检测鉴定等因素制成,具备证据属性,用以处理复杂交通事故。
虽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内容持有疑议,可在签收后3日之内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但无须签字亦不会影响其约束力。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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