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控股,即单一股东控制的股票份额高于公司总股本的51%。相对控股,是指公司股东众多,均没有一个股东的控股份额超过绝对控股数额,那么就以控股份额最多的股东为控股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占公司股份80%以上是公司控股股东吗
是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上市公司中股东的“属性”(或类型)来分类。
第一类,上市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战略投资者等)。
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可能会有增持减持公司股份的动作,但大多不是“炒”股票。一来,游戏规则不允许,二来大股东是不可能熊市清仓牛市再买回来。相比于牛熊市的波动,企业的控制权才是第一位的。不管牛熊市,他们跑不了。
第二类,公募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
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社保基金等等机构投资者,大多数不管牛熊市都得持有股票,只是数量会变化。
公募和私募都可能会清盘,私募基金可能清仓,但因为游戏规则的原因,公募基金无法清仓。
不管牛熊市,他们也跑不出市场,但是机构投资者“换股”的可能性和频率显然远远大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战略投资者。
第三类,长期持股的中小股东
从经营的角度,我认为他们是大股东的“潜在一致行动人”
这里所说的“潜在一致行动人”主要是从持股行为和资金规模的角度来看。这类股东持有股票是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的看好,不论牛熊市都坚定持股。他们在行为上是长期投资者,资金规模上又对公司经营没有过多的影响。
这类股东更换股票的意愿和频率较低,不论牛熊市均不会离开市场。或者说,他们的行为是主观上的“价值投资者”,但因为持有的上市公司不同,在投资成果上是否如愿则另当别论了。
需要强调,此类股东是“主动”选择持有股份,而不是那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等着牛市来解套的深套股民。
以上三类是股市的“托底者”,因为要么由规则决定,要么因为他们大多不是来炒股票的,因此通常牛熊市都在市场里面。
第四类,股票炒作者
严格来说,他们不是股东,因为他们极其不坚定。在他们眼里,上市公司就是六位数的股票代码,只是一个“炒作工具”,与澳门赌桌上的数字无异。
这类股东(资金)游走于不同的上市公司之间,也游走于牛熊市之间,游走于股市、房市、债市、期市等各个市场。他们是市场的兴风作浪者,
第五类,广大后知后觉的韭菜
这类“股东”没有特定的目的,或者说他们的目的只有两个字“赚钱”,不问方法手段,不计风险后果。牛市时他们才决定和上市公司好上一回,然后熊市又被市场给收割了,下一轮牛市再换另一批韭菜,走马灯似地更换。严格来说他们是“不知不觉者”,某段时间一不小心“赚”钱了,但大体上又稀里涂亏掉了。韭菜是市场牛熊市之火的“油”(助燃剂),泡沫因其而生也因其而灭。
控股股东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