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以本应属于合伙企业的利益为己任,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命令其将权益和财产返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条规定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侵犯合伙企业利益、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侵占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根据新修订的刑法,数额较大的,比照第二百七十条侵占财产罪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合伙企业聘用的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合伙企业财产或者挪用合伙企业资金自用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人员侵占合伙企业财产,构成侵占罪
合伙人利用新合伙人的准入转移债务,避免合伙企业对新合伙人的欺诈行为,保护新合伙人的合法权益,除非合伙协议法律另有规定。换言之,法律不限制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就合伙企业签订特殊协议,法律保护合伙协议的法律效力,该协议合法且符合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如果合伙协议规定,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新合伙人在入伙前不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如果合伙人未经授权处置合伙财产,这种做法并不违法,可以构成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您的情况更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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