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债务能否拍卖共同房屋
时间:2023-04-06 14:20:21 1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共同房屋是不能被拍卖的。首先,该套房产本身就是夫妻两个人必要的居住场所,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其次,既然是个人债务,那另一半本身就没有帮助偿还的义务。

一、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何执行配偶是否需要偿还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当事人个人偿还的,配偶并不需要偿还。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个人所负非法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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