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继承如何分配遗产详解法定继承制度
法定继承中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均等,特殊情况除外。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继承人中有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在遗产分配时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赡养能力和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4.具有法定丧失继承权利行为的继承人,无权要求继承。
二、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法定继承人什么情况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管继承人是因为什么原因,不管有没有造成被继承人死亡,该继承人都应当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n(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n(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n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n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n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n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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