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大陆居民应邀赴台。
设定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的内地居民以及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
申请方式
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和《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1张。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发、补发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免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及相片,但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广东省申请签注的,仍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基本流程
(一)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向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
(二)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大陆居民经批准应邀赴台,可分别向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三)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提交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
办理地点、时间、电话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办理时间和电话,请参见本网站的《。
东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受理地点:东莞市东城西路19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逢星期三早上8:30-10:00业务学习)
查询电话:22480057
投诉电话:2248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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