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可以作废吗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证的遗嘱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作废的。遗嘱公证的作废需要经过遗嘱人本人的亲自确认。
1.作废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再立公证遗嘱进行更改。即遗嘱人可以选择重新到公证机关进行遗嘱的公证,以新的公证遗嘱替代旧的公证遗嘱。
基于维护公证的公信力的考虑,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遗嘱不能用其他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加以撤销、变更。因此,如果要变更、撤销经过公证的遗嘱,必须再经过公证处的公证方可。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的变更与撤销
1.遗嘱公证的变更与撤销是遗嘱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公证遗嘱。
2.在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时,遗嘱人需要按照法定规则进行。遗嘱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变更或撤销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证处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遗嘱人的身份和意愿后,才会对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
3.如果公证遗嘱已经被继承人所知悉并依赖其内容进行遗产分配,遗嘱人在未经继承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可能会引发继承纠纷。
因此,在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时,遗嘱人需要谨慎考虑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三、公证遗嘱的费用构成
公证遗嘱的费用主要包括公证费和继承权公证费两部分。
1.公证费是公证机关为遗嘱人提供公证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其收费标准因地区而异,大致在100元-400元之间。
2.而继承权公证费则是遗嘱继承人为了办理继承权公证而需要支付的费用,该费用按照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3.在继承房产时,如果继承人选择将房产进行出售,可能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但如果继承的房产满足一定条件(如持有时间超过五年且为继承人唯一住房),则可以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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