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中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六个月。当事人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一般应在上述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如果当事人是先申请复议,再起诉的,则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怎么算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1、行政复议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行政诉讼的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法庭上如何申请行政诉讼时效?
如果当事人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如果是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对于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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