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如果存在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处于孕期、哺乳期的情形,且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自伤自残行为的,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一、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顾名思义监外执行就是指由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暂时在监狱外面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来进行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比如说病愈了、哺乳期满了,但是刑期又没有满,那么就要继续收监执行:如果刑期满了,就应当及时释放。不过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没有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对社会有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批准。
二、什么情况下可进行监外执行
可以监外执行的情况是:
1、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处于孕期、哺乳期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予以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2、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但属于孕期、哺乳期妇女的。
三、监外执行是法院直接判吗
监外执行不是法院直接宣判。法院不可能也不会判监外执行的,监外执行是监狱等机构的职权,法院可以根据本案案情,向监狱等服刑单位提司法建议,所以法院不可以直接判处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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