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翻唱上传要版权吗
时间:2023-04-07 10:53:26 3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一、音乐不用于盈利侵犯版权吗

不以盈利为目的音乐活动,不属于侵权行为,反之假如你把原创歌曲用于举办一些商业性的演出活动从中获得一些利益,出售一些门票等以牟取自己个人的利益,这就需要向歌曲的著作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版权的使用费,这些工作做完以后才可进行翻唱发行,如果没有征得版权人或者公司的同意,缴纳使用费用,那么就属于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如果你私下里把原版版权歌曲做一个改动后,而且又把拥有版权的作品上传到网站或者是以盈利为目的侵权活动,这种行为可以肯定的说属于侵权行为。如果只是自己的喜欢,而且不管是翻唱也好,是改词也好,都是以自我欣赏为目的一个个人的一个行为,自娱自乐的方式,那么这种行为不属于侵权的行为。

假如你把原创歌曲或者版权作品做了一个修改,然后再举办一些商业性的演出活动从中获得一些利益,出售一些门票等以牟取自己个人的利益,这就需要向歌曲的著作权人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版权的使用费,这些工作做完以后才可进行翻唱发行,如果没有征得版权人或者公司的同意,缴纳使用费用,那么就属于侵权行为。

二、版权侵权赔偿该如何确定

赔偿是保护著作权人合法利益、制止不法侵权的有力措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侵犯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作了详细的规定:

(一)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二)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用,都被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没有著作权就没有创作力,但是现实中版权侵权现象屡见不鲜,不仅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也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面对侵权,权利人需要理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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