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无效。担保人是债权债务中除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替债务人做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代其偿还的保证人。从这里角度来理解,我们应当知道,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可以签订担保合同,那么很明显担保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如果是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担保人,那么该份担保对未知的担保人是不发生作用的,担保人也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担保人,该担保无效。作为担保人,不能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须征得担保人的同意,担保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那么该担保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如果是未知情况下成为了贷款担保人,那么该份担保对未知的担保人是不发生作用的,担保人也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一、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类型不同,承担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般担保的,则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接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不需要主合同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后,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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