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公屋。指国家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销售的房屋。房屋出售前,其财产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出租若干问题的意见》:
符合下列条件的,离婚后双方可以租赁公房;
1、婚前,一方租赁单位住房,离婚,双方均为本单位员工;2;
2。婚前贷款一方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租赁权,婚后还贷权。
3。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公房租赁权;
4。婚前,一方租住公房,婚后,另一方因出租房屋被拆迁而获得房屋租赁权;
5。共同建造或者共同购买双方共同投资的房屋;
6。一方将租赁房屋归还本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后,另一方所在单位将换房。
7。双方婚前租住公房,婚后合并换房。
另外,在夫妻双方都有权租住公房的前提下,一般由抚养子女的人、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人、无过错的人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对无权出租房屋、解决住房问题确有困难的夫妻暂住,人民法院可以调解或者判决,但一般不超过两年。如果你的婚姻持续了五年以上,你有权租用你丈夫婚前租住的公房。夫妻双方都可以租住的公房,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办理: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人;二、男女同等条件照顾妇女;三、照顾残疾或者有困难的人在生活中;
(4)照顾没有过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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