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范畴包括什么
知识产权范畴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人外的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或者使用。
5.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6.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其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丧失。
三、知识产权能否质押
知识产权可以质押。比如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可以转让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就能够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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