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固定残疾日前一天。因此,误工时间的计算有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以病历或住院总结中医建议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到休养结束之日。二、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人伤误工天数怎么计算
车祸伤人误工天数一般这么算:从车祸发生之日计算至受害人休养终结之日。这一段期间属于误工时间。但如果受害人因伤住院并被定残的,误工天数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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