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应去没有抚养权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会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通常会让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
抚养费应该给到孩子几岁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全文5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