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案件,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选民资格案件,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等。
一、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有哪些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案件:
1.因民法典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诉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独立审判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当事人平等原则、法院调解原则、辩论原则和诚信原则和处分原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第一,从其在法律体系地位来看,其地位仅次于宪法,与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一样,居于基本法的地位。
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看,它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的,也决定了民事诉讼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
第三,从民事诉讼法所确定的内容来看,它主要规定的是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诉讼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来保证这些权利的行使、义务的履行的诉讼制度和程序,这表明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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