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拖车费扣车费保险公司报销。根据规定,遭遇事故后发生的拖车费用,相关保险公司是可以赔付的。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高速路交通事故拖车费
事故现场到第一停车点由保险公司理赔。停车场到修理厂的二次拖车费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全保险公司只承担一笔拖车费;二次拖车不予理赔。
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只要不扣车,暂时扣车拖车费由交警承担)一般都是直接拖到修理厂(保险公司承担),所以只有一笔拖车费。
高速公路出现拖车,高速公路的上的交通事故拖车施救全部是由高速交警封闭施救,由事故地点拖至最近高速出口的事故停车场,首次缴费时一定要索要发票。外地出险没有发票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普通道路交通事故,车拖到维修站或停车场,一定索要停车费发票,找保险公司理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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