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不乏通过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错将经济纠纷认定为诈骗行为处理。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借用他人财物的行为,不能属于诈骗行为;比如当事人之间正常的借贷关系,如果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不能视为诈骗行为。经济纠纷被错误认定为诈骗行为的情形很多,如果当事人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或者没有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或者数额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不同时具备以上这三个基本条件的,不能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已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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