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引资办的企业,遇拆迁不给补偿怎么办
对企业进行拆迁的时候是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如果不进行经济补偿的,被拆迁的企业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企业拆迁的法定补偿和赔偿范围
1、固定资产补偿
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包含“必须支付”和“应当收益”两项。即实际和预期经营损失。通俗讲就是因停产停业产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
3、拆搬迁相关费用
即因拆搬迁行为直接产生的费用。包括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物资的拆卸和包装费、运输费用、设备搬迁安装费等。
4、拆迁奖励
因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5、暴力强拆造成的损失
对于因暴力强拆造成的机器设备以及其他财产的损毁,企业主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申请国家赔偿。
6、其他损失补偿
由于招商引资企业投资数额巨大,发生征地拆迁时,遭受的损失也是可观的。基于招商引资企业的特点,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和造成的损失,也应属于拆迁补偿或国家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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