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股权投资的分配标准以各自的出资比例或认缴的股份数量为依据。合伙的出资人也可以相互协商,以其他方式合理分配各方股权。若是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规定的方式分配。如果不是合伙注册公司,对于其他投资没有投资金额限制,则合伙人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来计算自己的分配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